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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律师,中国区董事会董事,高级合伙人。北京电视台多个法律节目特邀嘉宾,众多媒体法律事件点评嘉宾。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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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的法律问题
朱瑞雷律师团队 发布时间:2010-05-25 浏览次数:1624
在一起借名买房案件中。双方在借名购买房屋时基于朋友关系,双方并没有签订任何的借名买房的协议。因该套房屋属于商品房性质,如果没有国家限购政策或者是原告具有购房资格,双方的借名买房行为就是有效的,原告如果主张该房屋的所有权,就必须证明他是真正的出资人、证明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事实。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借名买房的相关协议,就目前原告手头的证据,法院很难认定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事实。 结合本案,即便双方签订了《借名买房协议》,法院认定了原告借名买房的事实,法院也难以支持原告的诉讼主张,因为原告在借朋友之名购房之时限购令已经出台,限购令约束了原告的购房行为,而原告借名买房的行为实质上是变相规避国家限购政策,有违国家强制性规定,因此,在实施限购令的大背景下,双方《借名买房协议》的内容违反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原告主张房屋所有权,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虽然目前原告借名买房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有朝一日限购令政策取消或是政策变化原告具有购房资格后,原告借名买房的行为就合乎法律的规定,双方的借名行为就有效了。
遇到限购令,实际出资人可主张出名人进行赔偿
在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借名买房现象屡见不鲜,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些房屋是可以通过借名购买的,比如商品房、二手房等,而对于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等保障性住房,由于房屋性质特殊,购房者需要满足一定的身份条件才有资格购买,所以该类住房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其购买资格或者购买指标是不可以出借的,借名买房的行为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原告为了躲避国家限购令政策而实行借名买房更是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借名买房实际出资人虽然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但如果原告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实际支付了购房款,以及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事实。原告可以要求进行返还。此外,原告还可以主张赔偿其房屋装修款及其他损失。
律师提醒
事先协议约定避风险
借名买房一定要符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原告的遭遇,给我们上了深深的一课:不应为暂时利益而忽略了长远打算。
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借名买房,实际购房人最好在购房时找到专业律师起草一份协议,把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在书面上,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作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据。
真实身份买房是上策
其实,每一个错误行为的发生,都会引发或大或小的麻烦。借身份的行为,恰恰说明一些市民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身财产的意识。希望广大市民从原告的遭遇中吸取教训,凡事多留个心眼,在购房前多向他人进行咨询,以避免自身合法利益受到侵害。
24小时咨询热线: 136 1111 2970 朱瑞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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