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编码: 100020
业务咨询电话: 136 1111 2970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136 1111 2970
【关注】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新变化!
近日司法部公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从意见稿中我们可以看出,从今年起国家司法考试报考门槛提高、考试分阶段化进行、科技化含量提高……。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征求意见稿到底有哪些重大变化。
一、
今年毕业的非法学本科生能否报考?
征求意见稿第九条(五)规定: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可以看出,今年毕业的非法学本科生可以报考。也就是说,在实施办法施行前已入学或取得学历的非法本、非全日制人员,仍可以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8年后入学的属于“新人”按第九条规定执行。
二、
主观客观分阶段考 案例分析考能力
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综合考查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本次改革拟将考试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将一次性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主观题和客观题都大量采取案例题的方式,从而实现提高案例题分值比重的目标,不仅考查考生应知应会的宪法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考查他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当年的第二部分的主观题考试。客观题的合格成绩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当年参加主观题考试没有通过的,第二年可以直接参加主观题的考试。如果他第二次主观题考试还没有通过,就要再次参加客观题的考试。这样既可以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拔法治人才的科学性、有效性,一定程度上还减轻了考生应试备考的负担,如果他一次不能通过考试的,第二年就不用再参加客观题的考试了。
三、
科技含量要提高 全国机考加速推
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计算机化考试。
我们知道,过去司法考试实行的是纸笔考试。随着科技化、信息化的发展,计算机化考试已经成为一些国家级准入类考试的通行做法。我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说,去年司法部在黑龙江省大庆市等五个考区实行了计算机化考试试点,广受好评。为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拟明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计算机化考试的方式,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提供依据。目前,司法部已对全国31个省(区、市)考区的机考机位配备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机考工作将继续往前推进。
下一篇:手机支付,10人有3人吃亏!50岁以上被骗多 20岁以下损失大